写书会吃土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过命小说guomingx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您就放心好了!我绝对不会让你多费心的!”李志喜笑颜开的点点头,心里简直乐开了花,这完全等于是把场子送给他了,以后只要用心经营,其中的利润,绝对不止现在这点,而所付出的代价,仅仅是按时交点保护费而已,刚才真的是堵对了!

从今往后,在江湖上,他李志也要变成有头有脸的人了,这可是他十几年来,始终如一的梦想,没想到在今天,竟然用这种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了,真的是苍天有眼呐!

想当年,他16岁就出来闯荡江湖,离家出门之时,浑身上下就五十块钱,混得最惨的时候,除了没去卖局花什么都干过。

但是,他从来都不认为是自己的能力问题,扪心自问,他觉着自己已经完全具备了成为江湖成功人士的各种素质,心黑手狠脸皮厚、跪舔拍马样样精,别人会的他都会,所欠缺的,只是一个施展的舞台,和一位愿意给他舞台的伯乐罢了。

然而今天,这位伯乐终于出现了!

虽说用卖拍的方式来选人,似乎有点认钱不认人,但是换个角度来说,那就叫做任人唯贤、能者上庸者下,对于他这种怀才不遇的人来讲,那是再合适不过了。

“嗯,那你就安心的干活吧。”李睿瞥了眼跟在身后的哈巴狗,心里一阵鄙夷。

这些人间败类心里的小算盘他还会不清楚?

他只是懒得管而已,对于皇堵独这三样东西,他是一向敬而远之,不然的话,也不可能只是收点孝敬这么简单了。

反正这些钱,如果他不收,这些胸无大志的家伙,一样会拿去吃喝漂堵、买房子***什么的。

既然如此,还不如他把钱拿过来,自己去多资助几个像曾诚诚那样的可怜人,也算是行善积德了。

“大哥您这是准备往哪走啊?需不需要小弟我给您带个路?”收了大礼包的李志,言行之间显得更是殷勤,这态度,比伺候亲爹亲妈还到位。

“你们前任老大的住处在哪呀?我准备去拿点东西。”刚才那些只能算是小事,现在要去拿的,才算是真正的大头,不过考虑到可能要对付女人,李睿还是希望有人能自告奋勇帮他干点脏活,所以就明知故问道。

“啊?”听到李睿的想法,李志先是一惊,随即眼珠转了转,又银笑着建议道:“大哥,那个死鬼的老婆…长得很是抱歉,不如,我带您去个另外的地方,原来那位老大的几个小老婆,还有他女儿,除了去世的原配之外,全都软禁在那儿,质量绝对杠杠的!”

我去!

这些社会败类真不愧是下三滥的货色,满脑子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,自己看起来有这么涩吗?居然还提出这种莫名其妙的建议,真的是太不健康了!

不过!

去看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。

“嗯,这样哦。”李睿不置可否的应了声,随即放慢脚步,行云流水般的将李志让到了前面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大将》《回到仙尊少年时[穿书]》《跳崖后全京城追悔莫及》【奇幻小说网】【志怪书屋】《北宋穿越指南》《我这万恶的谪仙之姿》《娱乐春秋》《道爷要飞升》《龙凤猪旅行团

科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末世第一狠人

末世第一狠人

差不多了
一觉醒来丧尸病毒爆发,全球沦陷人类文明分崩,作为幸存者,活下去是唯一渴求!问:末世怎样才能活下去?答:首先要狠!【非重生】【轻系统】【丧尸】【末世生存】【杀伐果断】【不圣母】
科幻 连载 179万字
什么年代了,还在传统制卡

什么年代了,还在传统制卡

逆苍天犯大病
我曾是称霸落日森林的哥布林暴君...我曾是一夜打穿圣盆战争的不朽英灵....我曾是最后一枚贤者之石的制作者.....我曾是以凡人之躯屠神的英雄......我曾是开创神话时代的始祖巨人.....这些史诗般的过往铭刻于契约之书,一一变为了叶穹所使用的卡组,当其他人还在为了获取卡牌猎杀魔物,寻找遗骸的时候,他早已踏入一次次轮回当中,而这些轮回的经历,都会转化为一张张神奇的卡牌。
科幻 连载 567万字
我成帝了金手指才来

我成帝了金手指才来

天涯月照今
不是吧,不是吧,我都证道称帝了,穿越者的外挂才到账?书友群:798277596
科幻 连载 1144万字
黄昏分界

黄昏分界

黑山老鬼
黄昏为界,阴阳二分。当邪神的血肉从大地的裂隙里拥挤了出来,当山脉一样的血肉出现在了各个地方。有人恐惧,有人膜拜,有人烧香上供。也有人尝了尝,咦,味道不错?于是,血肉变成了庄稼,人们贪婪的收割,争夺,走鬼问灵拜祖宗。胡麻自恐惧之中转生而来,食太岁,养火炉,历尽艰辛,与遍地的邪祟争命求活,然后…………什么?我才是邪祟?
科幻 连载 345万字
七零宠婚:撩硬汉!生三胎

七零宠婚:撩硬汉!生三胎

酥幽田
叙府保宁县里药材行的女大掌柜叶云锦十八年前生下一个遗腹女,寡妇当家,膝下无子,为免被人当成绝户觊觎家财,生性好强的叶云锦一咬牙,把闺女当成小子养。长到十几岁后,考虑西医有前途,还让去了省城的医校念书。闺女大了,少女怀春,想和白脸的留洋男青年恋爱,闹着恢复女儿身。叶云锦不点头,闺女出了点意外。女主苏醒,发现自己成了民国初年这户人家里的女儿——假小子。她对这个身份挺满意的,决定就这么混下去了。
科幻 连载 165万字
我的婆婆是重生的[七零]

我的婆婆是重生的[七零]

香酥栗
(接档文:《我们全村穿九零啦》《我阿爹是年代文男主对照组》求个收藏呀)明美结婚当晚做了一个梦,梦见一本“人生之书”。而这本书的主角,是今早即将撞到头昏过去,醒来就重生的婆婆。据说,她婆婆是从五十年后回来的,她见识过时代的变迁,感受过社会的发展。重生一场,她要站在时代的风口,努力奋斗,势要带领全家,走向辉煌。(这话听听就算)当然,在此期间,改造改造家里的小极品,收拾收拾四合院儿里的大极品,让他们感受
科幻 全本 304万字